認罪
「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。」(5)
罪是人的本質,使人常常犯罪,因此我們必須醒察自己的罪慾並要認罪。首先我們聽見發誓的聲音,卻不把所知道的說出來,這就是罪(1)。社會上和人生中我們要持守真理,即使有過失,也有責任修補過犯。
其次,觸摸不潔的同樣有罪,也容易傳播疾病(2,3)。破壞承諾也是罪,因為這摧毀了與人彼此的信任、可靠性,也傷害別人(4)。尤其是家人之間的承諾被毀,內心便受破損。我們是否應承 神花時間為人禱告,向人傳福音和持守作見證,作屬主的牧人卻不顧羊群呢?這樣承諾若破壞了,也要認罪悔改。
人們很多時不察覺自己有罪,若是知道,就必需與 神復和(6-13)。以色列人必須犧牲一隻羔羊,或兩隻斑鳩,或兩隻雛鴿,或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愆祭牲。這些祭物不可加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罪是苦澀的;血必須灑在壇上潔淨罪。我們必須認罪,相信獨生子耶穌所灑的贖罪之血,能寬恕和遮蓋我們的罪。
禱告:父啊!我承認我的罪。讚美耶穌為我的罪傾流寶血。
一語:承認所犯的罪並迎接耶穌赦罪之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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