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是主的人
「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(8)
第一,不論斷並接納他人(1-8)
每個基督徒也有很多不同之處,但每個都是主的僕人,服事同一位主 基督。雖然福音真理不能妥協,但有其他可爭議的事,是我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。我們不應論斷別人,或爭論吃肉與否,或是哪一天是聖潔,或執行洗禮或浸禮等。關於他人的事,我們應該留心基督;關於自己的事,我們必須活在主面前,因為我們靠祂的血全都屬於祂。
第二,我們要站在 神的審判台前(9-12)
基督死了,又復活了,因此祂成為我們的救主。惟有祂是審判者(約 5:26,27)。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察驗自己,並準備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。我們不需與人比較或論斷人。我們必須承認基督的主權,行祂喜悅的事,並準備站在 神的審判台前。
禱告:主啊!幫助待己以嚴,待人以寬;幫助我活在祢面前。
一語: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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