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此建立
「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。」(15)
第一,不要給弟兄絆腳(13-15)
論斷弟兄就是否認福音帶來的赦罪。相反,我們定意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雖然我有權吃任何食物,或穿著任何的服裝,或往任何地方,但若我所做的會損害和毀壞別人的信仰,就不是按照那為我們捨命的基督去愛弟兄。
第二,討 神喜悅(16-18)
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我絕不要討自己喜悅,服事自己。我必須服事基督,並帶給信徒喜樂與平安。這才是討 神喜悅。
第三,若有疑心就不要做(19-23)
我們必須單單活在 神面前,並建立他人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
禱告:主啊!幫助我建立別人,我所行的不是敗壞別人。
一語:出於愛而行,並建立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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