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15:17-38 4月25日(星期六)
約坦行正的事
「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;」(34)
第一,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(17-31)
以色列瀕臨分裂。一個王迅速接著另一個王行墮落的事,差不多所有王,包括沙龍、比加轄、比加都被刺殺。米拿現因為從百姓那裏索要銀子給亞述,才勉強可以堅定國位。他們全都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。聰明卻詭詐的領袖是一個國家的禍根。 神審判的手已經臨近;亞述已開始攻擊以色列。
第二,約坦行正的事(32-38)
與以色列國以暴力推翻政權相比,猶大國由約坦接續烏西雅作王來得相當和平。聖經記述約坦母親是耶路沙,是祭司撒督的女兒。約坦如他的父親烏西雅一樣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。一個王是否敬畏 神,關乎國家的命運。約坦變得強大,因為他信靠 神。他是一位成功的管治者,得享長期和平穩定的政權。然而,他沒有廢去邱壇,就是迦南人留下的偶像。雖然猶大大致上和平, 神卻開始興起仇敵來訓練他們。
禱告:主啊!求主興起領袖,曉得我們國家的問題是出於屬靈上的問題,可以行正的事。
一語:行 神眼中看為正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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