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認識 神之人的住處
約伯記 18:1-21
「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;此乃不認識 神之人的地步。」(21)
2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?
你可以揣摩思想,然後我們就說話。
3我們為何算為畜生,
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?
4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,
難道大地為你見棄、
磐石挪開原處嗎?
5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;
他的火焰必不照耀。
6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;
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。
7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;
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。
8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,
走在纏人的網羅上。
9圈套必抓住他的腳跟;
機關必擒獲他。
10活扣為他藏在土內;
羈絆為他藏在路上。
11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,
並且追趕他的腳跟。
12他的力量必因飢餓衰敗;
禍患要在他旁邊等候。
13他本身的肢體要被吞吃;
死亡的長子要吞吃他的肢體。
14他要從所倚靠的帳棚被拔出來,
帶到驚嚇的王那裏。
15不屬他的必住在他的帳棚裏;
硫磺必撒在他所住之處。
16下邊,他的根本要枯乾;
上邊,他的枝子要剪除。
17他的記念在地上必然滅亡;
他的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。
18他必從光明中被攆到黑暗裏,
必被趕出世界。
19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;
在寄居之地也無一人存留。
20以後來的要驚奇他的日子,
好像以前去的受了驚駭。
21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;
此乃不認識神之人的地步。
比勒達重新堅持約伯是個罪人、因而受罰(8章);他用詩詞來重提和重新審視約伯的苦難。例如,他指出約伯身體的痛苦(4,13),並提到燒毀約伯群羊和僕人的火;他暗指約伯的「名字在街上也不存留」(17),並直言他「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」(19),叫人想起約伯所有兒女在可怕的悲劇中喪生(1:18,19)。比勒達列出這份清單作為證據,要證明約伯是不認識 神的惡人。就如俗語說:「像這樣的朋友,和敵人有甚麼分別呢?」
雖然比勒達的原則看來合乎邏輯,他的應用也看來無懈可擊,但作為讀者的我們卻知道他是錯的。約伯並非受到 神的懲罰; 神從一開始便宣告:「約伯完全正直。」(1:8;
2:3)
事實上,比勒達雖然能宣講如火一般審判和定罪的信息,但他的說話正顯出他才是不認識 神的人。跟比勒達不同,耶穌來不是為了定罪,而是為了拯救(約 3:17)。耶穌沒有折斷壓傷的蘆葦,也沒有吹滅將殘的燈火,乃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領受這福音的我們,要像耶穌一樣。
禱告:父啊!感謝祢在耶穌裏賜給我們福音。求主幫助我們效法耶穌,而非比勒達。
一語:耶穌是我恩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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