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對奴僕的祝福和誡命
「凡記下我名的地方,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。」(24下)
第一,一個給全能 神的簡單祭壇(20:22-26)
神把十誡賜給百姓後,祂吩咐百姓用土或沒有鑿過的石頭築壇給祂。相反,異教徒常常為他們的神精心製作祭壇,這些祭壇甚至有機會變為人們崇拜的偶像。所以, 神的百姓應當將他們的犧牲和崇拜聚焦在耶和華他們的 神身上。 神應許凡記下(尊敬)祂名的地方,祂必到那裏賜福給百姓。我們的崇拜也當以憂傷痛悔的心為祭,記念 神的名。
第二,關於奴僕的誡命(21:1-11)
現今世代可能對這部份的內容感到不安,它看來接納人口販賣的貿易。然而,我們當記起以色列人通常是在甘願的情況下受奴役的約束,強逼人作奴僕是禁止的(21:16)。 神賜下這些誡命保護奴僕,避免主人虐待他們,一切的安排都必須是暫時性的。 神也賜下特別的誡命保護婦女。 神不願意以色列人重複在埃及所受的對待。
禱告:父啊!幫助我們在敬拜祢和待人的事上尊敬祢的名。
一語:記下(尊敬) 神的名,蒙主賜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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