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
「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話,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。」(15)
第一,一切咒詛必臨到你(15-20)
神救贖了祂的子民,並賜他們律法誡命,向他們展示最好的生活方式,為要賜福給他們,與他們保持愛的關係。但那些不守約的人必受到詛咒,咒詛必臨到他們的生活:城市或農村、廚房和兒童、莊稼和健康都必受咒詛。
第二,耶和華必…(21-35)
這些詛咒不是由於「因果關係」,也不是公正的法律規則。相反,耶和華自己使詛咒臨到:他們的身體、國家、社會、思想、家庭、企業等等…。在這誡命中, 神揭示了對祂子民的愛:當他們不遵守這誡命時,就是濫用 神的愛和恩典,破壞與 神之間愛的關係。因為罪,這約不能再持守。 神的憐憫在新約中顯明: 神將所有這些咒詛都傾倒在耶穌身上,耶穌為我們成了被咒詛的(加 3:13)。祂差遣了聖靈住在我們裏面,使我們有能力遵守祂的話,並憑著信心與 神相交。
禱告:主啊!祢以恩典救贖了我們,祢看重我們的關係。求祢幫助我每天謹慎地遵守憑耶穌寶血所立的約。
一語:若愛我,就當聽從我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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