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各書 2:1-13 12月14日(星期五)
遵守至尊的律法
「經上記着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,才是好的;」(8)
第一,信徒不可偏待人(1-7)
我們的主耶穌歡迎一切不同背景的罪人。同樣,信徒也不可按衣服外表去偏待人。其實, 神揀選貧窮的、愛祂的、信上富足的人去承受 神的國。那些不信的有錢人有時惡待信徒,甚至褻瀆 神。我們不應該因為別人的財富,就看他為尊貴。求主給我們耶穌看待人的屬靈目光。
第二,愛人如己(8-13)
我們的王耶穌給我們這至尊的律法,第二最大的誡命就是愛人如己。當我們遵守這律法,我們就不會按外貌待人。按外貌待人是基於人的屬人條件去待人,而不是基於愛心去待人,這便是犯了律法。犯了一個律法就好像犯了全律法一樣,這是 神的標準。因此,我們說話行事也當以恩典去待人。
禱告:主耶穌啊,我犯了律法,但感謝祢的憐憫和赦罪。求主幫助我今天就向每一位所遇到的人行出這至尊的律法。
一語:愛人如己。
Amen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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