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立定人所謀的
箴言 16:1-9
「你所做的,要交託耶和華,你所謀的,就必成立。」(3)
16:1 心中的謀算在乎人;
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。
2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;
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
3你所做的,要交託耶和華,
你所謀的,就必成立。
4耶和華所造的,各適其用;
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。
5凡心裏驕傲的,為耶和華所憎惡;
雖然連手,他必不免受罰。
6因憐憫誠實,罪孽得贖;
敬畏耶和華的,遠離惡事。
7人所行的,若蒙耶和華喜悅,
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。
8多有財利,行事不義,
不如少有財利,行事公義。
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;
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。
為達到目標或人生來到某個地步而作出規劃,是好的、有需要的。我們不時會擬定大大小小的計劃,我們的心思決定了我們的計劃。我們可能以為自己的動機和道路純正(2上),但我們必須曉得和迎接 神是在我們一切屬人的計劃之上,祂比我們更清楚了解我們的內心和動機。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內心,抵擋驕傲(5)。最後,我們所謀的,結果如何都是出於 神。
所以,無論我們計劃做甚麼,總要將它交託耶和華。耶和華立定我們的計劃和腳步(3,9),這不表示結果常常是我們原本所計劃、所盼望的,即是說我們要讓自己的計劃和想法,合乎 神的計劃和旨意。我們的信心是在 神裏,不是在我們的計劃裏;我們要擁有的信心,就是 神使所造的,各適其用(4上)。我們信靠那位使萬事互相效力、叫愛祂之人得益處的 神(羅 8:28)。
你願意邀請 神進入你的計劃中並尋求祂的旨意嗎?你願意首先以耶和華為樂,將所做的,交託祂嗎?然後, 神要立定你所謀的,賜你心中所想的(3,
詩
37:4-6)。
禱告:父啊!感謝祢立定我們的計劃和腳步,幫助我將所做的交託祢。
一語:你所做的,要交託耶和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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