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

加拉太書 4:1-7


我們不是奴僕,乃是 神的兒女!

「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。既是兒子,就靠著 神為後嗣。」(7)


第一,我們從前全都是奴僕(1-3)

全業的主人為孩童的時候,與奴僕並沒有分別。即使主人的孩子終有一天會成為主人,但仍在父母的監管下,學習甚麼應該做、怎樣穿衣、何時吃飯、何時睡覺。屬靈上亦然。當我們在世俗的權下,我們被自己的罪惡本性控制。正如孩子無法擺脫父母的監管,我們同樣無法擺脫控制著我們的罪惡本性。


第二,不再是奴僕或兒子,而是繼承者!(4-7)

     在 神所定的時候, 神差祂的兒子來,為要救贖我們這在律法以下的人。這樣的變化帶來怎樣的後果呢?我們從一個年幼的孩童或一個奴僕變成屬 神的兒女,得著全部的繼承權。 神賜聖靈在我們的心裏,因此,我們能呼叫「阿爸,父」出於 神單方面的恩典,我們能成為 神國的繼承者。


禱告:主啊!感謝祢承認我為祢的兒女,感謝祢使我成為 神國的繼承者。

一語:我是 神的兒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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