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師記 19:1-30 12月28日(星期五)
這樣的事不應該行
「凡看見的人都說:『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直到今日,這樣的事沒有行過,也沒有見過。現在應當思想,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。』」(30)
第一,以色列道德敗壞的情況(1-26)
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,給我們知道那時代的境況。利未人本是宗教領袖,這人卻滿足於肉體生活。故事的開頭,以大篇幅講述他如何領不忠的妾回家。在回家路上,他們在便雅憫的基比亞城留宿,有一個老年人接待他們。那晚,城中的匪徒來圍住房子,意圖強暴那利未人。在恐懼之中,那老年人嘗試與他們理論,並願意把他還是處女的女兒和他的妾領出來給他們。那利未人就把他的妾推出去,交給他們,任他們強姦和凌辱至死。那利未人的道德敗壞不甚於他們的。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第二,這樣的事不應該行(27-30)
那利未人沒有哭泣,也沒有把他的妾埋葬。他忽略自己的責任,反而病態地藉著劈開他妾侍剩下的身體,分送給十二支派來煽動全國。餘下全國的人被這恐怖的罪案激怒,並聲稱這樣的事不應該行。因著沒有中央法律和司法系統,報復性的心思得勝了。以色列沒有任何牧者,陷於情緒化和無方向中。
禱告:主啊!寬恕我們的邪惡,求興起能帶領我們的牧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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