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

通過耶穌基督得著拯救

羅馬書 7:14-25

「感謝 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」(25)


7: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15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16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17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。18我也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19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。21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22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神的律;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24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25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
    律法是聖潔的、是屬靈的、是良善的,但我們並不是,我們都有著罪惡的本性。即使我們想成為義的奴僕,將我們的肢體獻給 神,但我們仍然被罪捆綁。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有時我們會覺得自己像是人格分裂一樣,我們實在是想要遵行 神的吩咐,我們想要成為好的基督徒,但即使我們努力嘗試,我們也不能完全除掉罪的本性。

    那麼,我們該怎麼辦呢?保羅稱罪的本性為「惡與我同在」(21),這是叫我們內心交戰的原因。我們喜歡 神的律,我們喜愛研讀聖經,獻上時間禱告,與我們的 神相交。然而還有另一個律在起作用,它與我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們擄去附從犯罪的律。再一次,那我們該怎麼辦呢?

    首先,我們要認識到自己的不幸,我們得承認我們不能靠自己擺脫罪。然後,我們要呼求拯救,承認惟有主耶穌基督才能救我們脫離這犯罪和取死的身體,並且感謝 神為我們賜下救恩者。

禱告:天父啊!感謝祢賜下祢的愛子,我們自己是軟弱無助的,感謝 神藉著主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拯救!

一語:通過耶穌基督我們得拯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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