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羅門的統治
「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,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,工料俱備。這樣,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。」(16)
第一,所羅門治理全國(1-10)
所羅門重新修築城邑,讓以色列人住在那裏。他還建造了所有積貨城,並屯車輛馬兵的城。他使用迦南人為服苦的奴僕,(應驗了挪亞對含子孫的詛咒)。惟有以色列人都自由,成為他的官員。
第二,所羅門的雙面人生活(11-22)
所羅門遵著摩西的律法行,在安息日、月朔,並一年三個節期,獻每日所當獻的祭。他又照著大衛所定的例,派定祭司的班次,使利未人各盡其職,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。 神賜給他豐盛的黃金。但是,所羅門娶了法老的女兒,出於任何原因,也許是出於政治目的。即使他知道這是違背了 神的命令,他還是這樣做了。所以,他妥協地不允許這妻子住在耶路撒冷,因為耶路撒冷是一座聖城。
禱告:主啊,當祢豐盛地祝福我時,請幫助我不要過雙面人的生活,而是要全心全意地跟從祢。
一語:全心全意地愛 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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