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

路加福音 11:29-36

悔改與光

「所以,你要省察,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。」(35)


第一,約拿的神蹟(29-36)

猶太人想耶穌給他們看神蹟,以見證耶穌是 神的兒子。耶穌稱他們為一個邪惡的世代,為甚麼呢?耶穌通過所行的奇事,包括治病趕鬼和教訓 神的說話,已將很多神蹟顯給他們看。猶太人卻是瞎眼的,拒絕看見耶穌裏頭的神聖。耶穌引用兩個例子,來指示祂會行一個神蹟,就是約拿的神蹟。約拿當日在魚腹中三日,然後出來,耶穌也要從死裏復活。示巴女王及尼尼微人因聽從 神的僕人而得救。然而,猶太人願意聽從嗎?我們尋求神蹟,還是悔改及尋求 神呢?


第二,身上的燈(33-36)

    南方的女王和尼尼微人悔改、聽從 神的說話,是因為他們看見 神僕人裏頭的光。光不是用來隱藏,而是要顯給眾人看見。光驅走黑暗。 神的話將光帶給我們,驅走我們裏頭的黑暗。


禱告:主啊!求祢幫助我悔改自己的罪,迎接祢的說話。求祢幫助我在光明中行,並且可以照亮身邊的人。

一語:悔改、成為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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