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12:13-27 6月27日(星期六)
活人的 神
「 神不是死人的 神,乃是活人的 神,你們是大錯了。」(27)
第一,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(13-17)
有幾個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來,他們想要陷害耶穌。他們問耶穌說: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?」倘若耶穌說「可以」,就必惹怒猶太人。倘若祂說「不可以」,該撒就必捉拿祂。耶穌知道他們的偽善,就回答說: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 神的物當歸給 神。」信徒也當納稅和在這世上盡一切公民義務。然而,首先當行的事,也是要敬拜和事奉 神,因我們是擁有 神形像的受造物。
第二,我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 神(18-27)
有撒都該人進來問耶穌一個荒誕的問題。「有弟兄七人,他們先後都與同一個女人結婚,他們也相繼離世。當復活的時候、那女人是那一個的妻子呢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。」耶穌指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,不曉得 神的大能,在 神的國裏,人也不娶、也不嫁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 神以大能叫人從死裏復活。我們若信靠活人的 神,我們也必活過來。
禱告:主啊!祢是活人的 神,我們在祢的國度裏也必活過來。當我們活在這世上,讓我們作祢的子民,敬拜 神,並納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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