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可福音 12:28-37 6月28日(星期日)
要愛主你的 神並要愛人如己
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你的 神。」(30)
第一,獨一的主(28-34)
耶穌回答一個文士,對他說第一要緊的誡命是,要知道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。所以,我們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我們的 神(申 6:5)。其次,我們要愛人如己。那文士承認耶穌所說的實在不錯,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只因沒有人能絕對地遵守 神的誡命,所有人都要來到耶穌那裏,經歷罪得赦免,才得以進入 神的國。
第二,耶穌,大衛的主(35-37)
這裏,耶穌進一步顯明自己是誰。祂是大衛的子孫,所應許的彌賽亞。所以,祂作了大衛的主。文士要知道耶穌是主,就是那位為他受死獨一的 神。進入 神的國,不是靠遵守誡命,乃是要信靠耶穌,我們的主,祂為我們的罪而受死,並從死裏復活,使我們得以進入神的國,得永生。
禱告:主啊!祢是彌賽亞,為我們的罪受死。所以,我們當愛祢過於愛世上的人和物。因祢為我們受死,我們也當愛人如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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