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10:22-42 5月18日(星期六)
誰也不能從耶穌手中奪去
「我又賜給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(28)
第一,安穩在耶穌手中(22-30)
猶太人認為耶穌說僭妄的話,因為祂見證自己是 神的兒子,但耶穌並無褻瀆 神,基本原因是人們不想相信。他們不想聽耶穌的話和悔改,因此不信耶穌是 神兒子;他們不是耶穌的羊。耶穌賜永生給一切悔改和相信祂的人,我們的生命在耶穌手中安穩,誰也不能從耶穌或 神的手中奪去,即使魔鬼也不能。耶穌與父 神是同等的。
第二,耶穌是 神的兒子(31-42)
此外,猶太人控告耶穌褻瀆 神,因為祂自稱是 神的兒子,即是與 神同等。不過,聖經描述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,尚且稱為神(35;
詩
82:6),這樣耶穌是比先知更大的彌賽亞,當然比任何先知更大。若耶穌是 神所分別為聖的,祂自稱是 神的兒子就不算褻瀆 神,反而是真理了。耶穌藉行許多的神蹟顯明祂與 神為一體,只是耶路撒冷許多猶太人不信,但在約旦河外許多的人都相信。
禱告:主啊!感謝祢藉耶穌賜下永生,使我們安穩在祢手中。
一語:耶穌賜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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