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
加拉太書4:1-7
「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」(7)
4: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2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4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6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「阿爸!父!」7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
未成年的繼承人在指定日期前無法承受產業,仍在監護人與信託的管轄之下,這與奴僕無異。照樣,我們從前也如奴僕,受限於世俗規條和法律。及至時候滿足, 神救贖我們脫離律法,使我們得著兒女的名分與基業。
我們必須認清自己是 神兒女的身份。我們從前在律法以下,活在恐懼中,恐懼使人隔離,整日掙扎為討主人喜悅。但 神救贖使我們得享兒子的自由,不再是奴僕。耶穌清楚自己是 神兒子的身份,如今我們也靠祂的靈,也可以向活著的 神呼叫「阿爸,父!」
禱告:主耶穌,感謝祢破除咒詛使我成為祢的兒子。赦免我活在懼怕中,幫助我領受作祢兒女的基業。
一語:我們是 神兒女得以繼承祂的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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