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

主若願意

雅各書 4:11-17

「你們只當說:『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也可以做這事,或做那事。』」(15)


4:11 弟兄們,你們不可彼此批評。人若批評弟兄,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,論斷律法。你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的。12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

13嗐!你們有話說:「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,在那裏住一年,做買賣得利。」14其實明天如何,你們還不知道。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?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,出現少時就不見了。15你們只當說:「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也可以做這事,或做那事。」16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;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。17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


    我們領受誡命不要批評(誹謗)弟兄姊妹。我們不是要批評他們,因為如此行不但傷害我們所批評的人,也傷害自己。當我們批評或論斷弟兄姊妹,就是批評律法,那就是罪。論斷他人就是論斷律法,那是 神的主權,因祂是審判主。為何 神是獨一的真實的審判主?因為惟獨祂能救,惟獨祂能滅人。我們領受誡命是要愛我們的弟兄姊妹,而非論斷他們。

    人們常常為自己的人生計劃很多。「我要努力工作,賺取很多財富,過舒適的生活。」但 神在哪裏呢?若祂從我們的生活中完全被除掉,這不是達到傲慢的頂峰嗎?我們的生命是屬於 神的。明天如何,我們還不知道,只有 神知道。雅各教導我們 神才是我們一切計劃的中心。即使是我們生命中最微小的事,我們在計劃何事之先也當尋求 神的旨意。計劃事情不是錯的,希望事情好起來也不是錯的,但必須把 神放在首位。

禱告:父啊!我的生命不是屬於我自己,乃是屬祢的。幫助我不要論斷弟兄姊妹,但在我所行的事上尋求祢的旨意。

一語:我們的生命屬於 神;先求祂的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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