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全律法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;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17)
第一,律法與先知(17-20)
耶穌被當時的宗教領袖看為廢掉律法和宗教規條的人,祂被人認為至少沒有遵從宗教領袖所教導和行出來的教訓。耶穌想清楚表明祂來,並不是要廢除、改變或擱置任何明文的律法或先知的預言。相反,祂來是要成全它們。藉著表明律法的精神並活出來,耶穌成全了律法。
第二,只是我告訴你們…(21-32)
律法與規條表明清楚的界線,我們不能越過它們。但耶穌說明這裏有比字面的意思更深的含義。「不可殺人」的誡命應當引導我們主動與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修復關係。有關婚姻和姦淫的律法,應當引導我們對姊妹有聖潔的目光。婚姻不當視婦女為滿足慾望的對象,婚姻也不單是功能性的安排。
禱告:主啊!打開我們內心的眼睛能看見並愛祢的話語,祢的話語不只是規條,更是智慧深處的寶庫,顯明祢的國度。
一語:成全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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