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

加拉太書 3:15-29



因信是 神的兒子

「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 神的兒子。」(26)


第一,應許與律法(15-22)

保羅以人的常話說明 神與我們的約。遺囑一經生效,就不能再添加或更改,以正本文件立定。同樣, 神賜給亞伯拉罕的約(應許)也不會因律法的出現而改變。這樣,律法的目的是甚麼呢?這是為要顯明我們需要種子  耶穌基督。律法不能使人成義,我們只能單單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在 神面前稱義。


第二,屬乎基督,我們是繼承者(23-29)

摩西的時代到基督的時代,律法就一直存在。律法將我們囚禁起來,但律法卻在引領我們到基督那裏有很好的果效。那時,祂將我們從律法中釋放出來。當我們擁有向基督的信心,我們成為了 神的兒女,祂使我們在基督裏聯合。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 神的兒女 


禱告:主啊!因著耶穌基督,我們都是祢的兒女。求祢幫助我們認識從福音中所得著的自由。

一語:通過基督,我們都是 神的兒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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