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


約翰福音 18:12-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722(星期一)

耶穌受審及彼得不認主

「耶穌回答說:『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。我常在會堂和殿裏,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;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。』」 (20)

第一,耶穌第一次受審(12-14, 19-24)

兵丁捉拿耶穌,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岳父那裏受審。大祭司就耶穌的教訓盤問祂,耶穌回應指祂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,沒有在暗地裏說甚麼,任何人都能回答大祭司的問題。雖然耶穌被捆著,差役卻用手掌打祂。耶穌就說:「我若說的不是,你可以指證那不是。我若說的是,你為甚麼打我呢?」耶穌知道這場審訊是為了羞辱祂,判決一早已定了。然而,為了順服父 神,耶穌接受人的審問。

第二,彼得不認主(15-18, 25-27)

    與此同時,彼得在院子等候著,站著烤火取暖。一個使女問他是否耶穌的門徒,亦有其他人詢問他,直到大祭司的一個僕人問他相同的問題,彼得三次都斷然地否認。彼得不是故意否認耶穌,然而他裏頭的恐懼及不信使他不承認。

禱告:主啊!感謝祢賜下耶穌,為了我們承受審問。求主幫助我們在任何境況都要承認耶穌。

一語:帶著信心講真理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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